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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汽打湿他的刘海,就像水草一样黏在他脸上,黑白分明的眼睛透过雾气注视着我,嘴唇很红,凝着水珠,像艳丽的野果,肯定有毒,肯定很好吃。

雨村故作平静的生活里,我隐隐感觉到不对劲,过往的冒险中,背后有一双阴谋的大手拨动着我周围所有人的命运,将我们引向某个局,是陈文锦提到的“它”。
最初我以为“它”是一个组织严密又掌握近乎无限资源的组织:汪家,我尽全力牵制消耗迷惑“它”,直到局面过于复杂逐渐失控,“它”居然崩溃了,与我对弈的大手骤然放松,紧接着汪家灭了,可我完全记不起灭的细节,我最后的记忆就是被人割喉坠崖,而后时间就飞快的跳到了去长白山接小哥。事后,我一直在反复推演当时的情况,“它”崩溃说明了一件事情,这双手也许不像我想的那么神秘不可捉摸,隔着层层古墓和阴谋与我对弈的“它”,可能是个人类,那人精通布局,善于将棋子引向定好的宿命,但并非无懈可击,当局势被搅浑到难以计算和推演的时候,那人也会手足无措,甚至崩溃放手。
现在“它”依然存在,蛰伏在某个地方,默默的窥视着我们,在我接回小哥的时候,在我听风雨声的时候,在我筹备农家乐的时候,我只能在“它”注视的时候,伪装出清闲放松的状态。
在“它”的窥探中,小哥最让让我揪心,困着他的宿命是终极,而不是汪家。汪家只是被终极吸引来的,以后还会有第二个汪家,只要终极还在,“它”始终会盯着我们。
我曾经问过小哥终极到底是什么,他的回答是,终极很难用语言或者文字描述,至少他做不到。人在语言和文字之外还有第三种交流方式吗?
其实是有的,一次我们雨村雪中泡澡的时候,只是我隐约嗅到极淡极淡的味道,但是说不清那是什么,闻到那一刻我的眼前微弱的出现了一个画面,是我们第一次一起洗澡的时候,小哥视角中的我。我和小哥无数次裸诚相见,他的表情毫无波澜,但他的费洛蒙确实有些变化,虽然信息往往极为简单,只是一个画面,声音,味道,甚至有时候只是一种感觉,完全没有蛇费洛蒙那种能让人陷入故事中的强烈幻觉。
后来我问过瞎子,他说人也有费洛蒙,只是比动物淡多了,只有做爱的时候会特别浓烈,让爱人感觉到强烈的幸福,也能让爱人眼中的自己变得非常性感,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后来有人搞情欲香水就是用香味来复刻人的费洛蒙。
当然费洛蒙不只是用来传递性信号,它可以传达的内容包罗万象,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知画面、声音、气味和触觉甚至情绪,是所有动物都有的交流方式。而人类因为发展出了更高效的语言和文字,不需要用费洛蒙传达信息,感知人体外激素的犁鼻器就高度退化。而我做过手术丧失了嗅觉,专门解读信息素的犁鼻器又在高剂量黑毛蛇费洛蒙的反复刺激下逐渐变异,能偶尔闻到小哥的费洛蒙也很正常。但我没闻到过其他人的味道。黑瞎子想了想说,因为你靠得不够近,而且一般人身上味道太杂了。
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开始留意小哥的反应,他的表情自始至终淡然。极偶然时候,他身上会散发出费洛蒙,每次让我看到的东西都不一样。比如船上喝酒的时,比如看到雨村瀑布的时候,他就像孤独的鲸鱼,用一种所有人都听不到的语言在说话,只有我听得到。如果终极无法用语言描述,那能否用费洛蒙传达呢。假设某个时刻,小哥会通过费洛蒙泄露终极这个秘密。那应该是个非常特殊的时刻,比如看到死去的母亲,目睹胖子或者我死去,或者最简单的……男人眼前空白的一哆嗦的瞬间。
在我们长期生活中,我确定小哥是不自慰的,我甚至不知道他还有没有这个功能,也只能先试试。两天前胖子赶去广西照顾重病的阿贵老爹。这是个动手的好机会,这天我烧热了洗澡水,雪从窗外飘进来,在水汽中融化。
小哥沉默的坐在浴缸里,我已经做好的心理建设,全当给自己打手枪,全当我们已经好到不分彼此了,兄弟的枪就是自己的枪。
可几分钟后,氛围居然无比尴尬,我已经尽力了,然而对方一点反应都没有,从身体到眼神到费洛蒙完全没有波澜。我平凡的前二十年主要在上学,后面的日子主要在倒斗和斗汪家,单身三十多年手活自认为练得相当不错,然而遇到闷油瓶也只剩下大眼瞪小眼的尴尬。想起霍玲当年亲了小哥,然而对方根本不知道谁亲的也不在乎,现在看来别说亲了,估计霍玲就算脱光帮他打飞机,效果也跟我目前差不多。
一定是缺了什么,除去小哥是天阉这种可能,估计是缺了毛片,视觉刺激很重要,能对着白墙或者自家兄弟撸出来的毕竟是少数。我准备爬出浴缸拿手机的时候,肩膀无意中蹭到他胸口,紧接着一股极淡味道散发出来,因为太淡根本看不到信息,但绝对是费洛蒙的味道,因为我早就嗅觉失灵闻不到普通气味。
我应该是做对了什么,所以又蹭了蹭,他下面居然硬了点,所以直接上枪还是有点夸张,还是需要点前戏的。但是做了前戏就很奇怪了,就跟睡过差不多,跟兄弟之间和平友爱以纯物理手段互相解决生理问题的性质完全不同了。
“你想?”破天荒第一次,小哥先开口,他语气依然很淡然,就跟收银时候问顾客现金还是线上的语气差不多。
“我想…”帮你打手枪。因为我真的很好奇终极是啥呀。
后面的话根本没说完,他就靠过来了贴到我的身上,温热的水里,他的身体像鱼一样灵活,让我想起七星鲁王宫,扶着失血晕倒的小哥,初次触碰到他身体时奇怪的感觉,明明很强壮,极高密度的肌肉纤维,但又柔弱无骨像女人一样。
“嗯。”被他身体蹭到的地方就像被电打了一样酥麻,让我出声。紧接着他身上费洛蒙越发浓烈,已经能够清晰的让我看到一个画面,那是我洗澡时候背对着他,他的目光聚焦到我的腰窝,那两个小坑。
水汽打湿他的刘海,就像水草一样黏在他脸上,黑白分明的眼睛透过雾气注视着我,嘴唇很红,凝着水珠,像艳丽的野果,肯定有毒,肯定很好吃。
我亲上去,身体就炸了锅,一股股电流从嘴唇接触的部位传遍全身,让我闭着眼瘫软在水中。他抓住我后颈,我下意识以为他又要打晕我,但是他只是更用力的吻下去,还把舌头伸进我嘴里,也不知道他跟谁学的,或者是在哪听说的。
我在他周身强烈的费洛蒙里看到无数个我,最初瞪着大大可怜兮兮等人救的我,还是满身疲惫同样可怜兮兮在雪山努力劝说他的我,在青铜门前有些苍老疲惫的我,以及最近松散到把自己养胖的我,这些我混合在一起成了他眼中的我。跟我眼中的自己完全不一样,他眼中的我实在是过于废柴了,虽然那个时候我的确是非常的废,但也不至于瞪着大大的眼睛干等人救吧。
在费洛蒙的幻觉和现实中,他同时吻着无数个我,就像我们一起掉进了万华镜中。
窗外飘进的雪落在我额头,眉心一点冷让我瞬间清醒下来,挣脱开这个窒息的长吻。
“下一步怎么做。”他停下来喘息着问,我从来没见过他呼吸这么急促,无论是怎样难对付的敌人,小哥呼吸总是又深又长。他身上霸气的麒麟纹身从胸口慢慢扩展到肩膀,甚至脖子,在白净修长的脖子上缠绕成让人眩晕的螺旋状花纹,颜色也逐渐从黑色变成深红色。
我想起此行的目的,继续伸手到他的那个部位,已经非常硬了,再努努力过会儿就射了,运气好就解开终极秘密。
他显然误解了,也摸到我的那个位置,学着我的方法玩弄我的那根,他的手灵活力度精确很快掌握的窍门,同时观察我舒不舒服,而我一看到水雾中他沉静干净的眼睛就不争气的亲上去,闭上眼睛继续掉入万华镜中,我们互相帮助把对方摸射了也算正常的团结友爱互助吧。
可事态很快脱离控制,我感觉他居然用那个东西本能顶弄我的某个部位。有次下毛片点错链接,我看过男人和男人搞的gv,只觉得很恶心。我睁开眼想起身挣脱他,事后我无数次后悔那次睁眼,因为我被看到东西震惊了。
他的纹身已经蔓延的到脸上,纹路彻底变成鲜红色,在此刻依然淡然毫无表情的面容底子上,逐渐盛开出一朵极艳丽的藏海花。这一刻我连性欲都没了,也忘了终极,就像小哥当年第一次看到墨脱的康巴洛湖的美景一样被瞬间击穿了,以至于在毫无经验的小哥本能的把他的东西硬塞进来的瞬间,我都忘了疼痛和尖叫。
当我从思维的断片中恢复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在我体内抽插了好多下,往好处想,这次应该能看到终极了,往好处想,他的脸和身体是真的好看,尤其是现在全身都被纹身覆盖的时候,简直像是要人命的水妖,往好处想,这次我们俩都破处了,再也不用被胖子耻笑了,往好处想,我只要事后装作啥都没发生,我们还能在一起泡澡泡脚……然而屁股是真的疼,内部一道裂痕随着反复的运动扩大,我脸在抽搐话都说不出来,更别说有效抵抗了。
在他身上散发的浓烈费洛蒙中,居然是他一生去过的惊人景色,无论是倒映着雪山的蓝色宝石之湖,还是积雪覆盖的长白山,又或者初次见到的雨村瀑布,还有许多可能位于无人区我从未没见过的美景,或许在漫长生命中他自己也不记得是哪了,而我们在这无数的美景中同时存在,去感受完全不同的温度、空气、味道、岩石、植物以及他充满神圣体验的感受,那些地方他总是一个人去,所有景色都空寂无人,我是他带过去的第一个人……然而屁股是真的特别疼,所谓疼并爽是黄文里的谎言,疼痛就是疼痛,像一把长剑从喉咙直接刺穿脑壳,绝不可能伴随的爽。小哥去过的地方应该都在中国和周边,未来我们可以去更远的地方,比如黄石公园,东非大裂谷,乞力马扎罗山……他应该会很喜欢吧,我规划着将来去哪旅游来转移对疼痛的注意力。
为了缓解疼我咬着舔着他身上纹身,从胸口到脖子再到脸上,仿佛是错觉,藏海花纹有血的味道,好像还是甜的让人上瘾。他大概是误解了我的意思,更兴奋了,波澜不惊的脸上纹身仿佛红宝石一般发着诡异的光,像神话里美艳至极的凶神,看得我着迷,下面也进入冲刺阶段。那个地方过度疼痛已经麻木了,我倒是很轻松,终于他妈的快结束了。
在最后一刻,他轻轻叫了一声“吴邪”,深深埋进我的体内,我抓着他的背,在最后爆炸的费洛蒙中看到了青铜门后面的终极。


唯有希望和期待



首先异度侵入结局不是大团圆结局。

看似所有人都比以前好了,boss死了,就连洞哥也死得其所了,但是boss留下的井依然在运行。

飞鸟井女士的问题到最后都没解决,她的痛苦还要不断延续下去,同时她的能力越来越强大,迟早有一天她会再次失控。

百贵杀了飞鸟都能让整个故事画上句号,但是百贵并没有,而是寄希望于未来找到救出飞鸟井的方法。

而飞鸟虽然想解脱,但她看到百贵的一瞬间的微笑,表明她依然想活下来,想被拯救,自杀是无奈的选择。



结局中井依然存在,可异度也不是悲剧结局,因为人物内心有变化。

百贵比起jw更心软,他对飞鸟有共情,不是简单的工具利用。

秋人从失去亲人的痛苦中走出来,他对待飞鸟就像女儿一般怜悯。

两人明白飞鸟的痛苦,并且与飞鸟结下约定,之后秋人等人下井的目的就不只是抓罪犯,也是为了解救飞鸟。

而飞鸟也接受了约定,从绝望的忍受变成怀着希望和期待活着,她看到了未来,秋人与活着的她在井中相遇。





在13中间,秋人的原话:







随后中段的英文也是一样的意思:



而最后飞鸟井恰恰寄希望于遥远世界的他人,从而怀着希望痛苦的活下去。

这个故事如果有贯穿始终需要表达的内容,可能是面对痛苦并战胜痛苦。

最开始的秋人被失去家人的过去打垮,几近崩溃。

而最开始的飞鸟井被自己的能力折磨,几近崩溃。

他们都试图求死,但在历经磨难之后还是怀着希望和期待活下去。

结局里他们的处境没有任何变化,唯一的变化就是希望,这个希望不只是对自己的希望,还是对遥远世界的他人善意的希望。


希望和期待

这句话可能来自基督山伯爵。男主爱德蒙在黑牢中受尽折磨一度想求死的命运也跟飞鸟井和秋人很类似。最后在一封男主的信提到“希望与等待”

莫雷尔,我要告诉您的秘密是:在这世界上既无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品尝到极度的幸福。只有下过死的决心的人,马克西米利安,才会知道活着有多好。

幸福地生活下去吧,我心爱的孩子们,请你们永远别忘记,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这五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True End

事实上最后的结局不是be也不是he,而是te,一个怀着希望并且缔结了约定痛苦活下去的结局。

飞鸟井虽然有了希望,但这个希望可能落空,她可能在秋人到来之前就死去或者失控。

秋人有了希望也有了战友,但他依然可能失去一切。

甚至JW也许只是表面死亡,他留下的正义逻辑还会在某个地方运行。

这是一个通往无限未来的TRUE End。


我个人觉得这样的结局比单纯的be和he都更有意义。

HE:解决一切问题之后开心活着

BE:没有解决问题痛苦的死去

这只是两种极为简单的结局,只有故事里才会出现这么鲜明的结局。

而人大多数时候处在两种结局之外,遭遇了苦难之后,也只能怀着希望痛苦的活下去。

但是有希望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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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经完结~~~

故事发生在现代的原著向后续。

缙云和北洛两人论。巫炤转世为王辟邪的梗最早来自@肩上是风 的回复。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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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湖边一棵大树下开满了白底红心的花,散发着淡淡酸甜香味,就像草莓糖的味道,一十五六的少年和一位白发老人坐在树下钓鱼。

“阿炤,这些年你去了哪?”

“说了,你可能不信。”

“六十年前,我可亲眼见过天空裂口子,外星人入侵。。。还有什么事没法相信的。”

“好吧,演唱会之后,我去了西陵。。。”

“西陵?”老人一震。

“西陵是一个远古的废墟,怎么了?”

“西陵,这地名听起来很熟悉。”老人念起西陵二字时,眼神有些恍惚。

“总之我在里面前世遗留的巫术。。。或者说外星黑科技?总之靠着这些黑科技治好了我朋友的病。过程真的很危险,我还以为,他再也醒不过来了呢。”少年搜肠刮肚的把自己的经历解释给这位北欧老人。

“就是当年低血糖晕倒的那个朋友吧。外星黑科技能治低血糖?”

“算是吧。。。治好了之后呢?我们一起去了魔界。。。你理解成外太空也行。我们杀了之前在橡木镇里非法种莲花的大魔王。那个人是我前世的仇人,据说被前世的我骗的连内裤都不剩了,只剩下一颗魔核。他花了几百年时间勤加修炼,刚刚恢复力量就来找事了。这个仇人还是挺厉害的,还好有人帮忙才打得过。”

“还是那个低血糖朋友吗?”

“是呀,他治好病之后,特别特别厉害。。。我也没有拖后腿啦。后来,我们去了天鹿城,你可以理解为那是外太空的另一个角落,我跟城里最厉害的十个战士打了一场。最后打赢了,虽然重伤了,总算是了结我和天鹿城之间的恩怨。”

“疼不疼呀?”老人关切的问。

“还是挺疼的,被一个姑娘一剑穿胸钉在地上,不过现在都好了,你看一点疤都没留下。”说着男孩掀起自己的上衣给老人看了看,光洁的身上的确什么都没有。

“那之后呢?”

“我和朋友到巫之国养伤,巫之国在地球上,只是很难过去,你可以理解为复联的瓦甘达吧。我在那里呆了一段时间,学了很多东西,也想了很多事情,到现在。。。”

“到想在才想起来我?”老人莞尔一笑。

“不是我忘了你,魔界一天,人间一年,也不通网络,手机都没电了,等我想起来要找你学笛子的时候,已经这么久了。”

“没事啦,还来得及。”

“你呢?这些年,你过得怎样?”

“我出了十四张专辑,结了两次婚,有三个小孩,他们都结婚了,现在我有孙女了,特别可爱,给你看。”老人掏出手机给少年看孙女的视频,一个金发蓝眼睛胖嘟嘟的小女孩正跟一只摇着尾巴的小柯基玩耍。

“好可爱。”

“明天带你去孙女家。其实我这六十年挺平淡的,没你这么跌宕起伏,你这些年的事,能拍好几部星球大战了。”老人有些羡慕的说。

“以后,我的生活也会很平静吧。”说着少年看向不远处的树影。树影中一位身着皮风衣的男人正沉默的看着他们,他胸口的项链上挂着一只粉红色的糖果吊坠,也可能是真正的糖果。两人的目光一接,忍不住微微一笑,就像无意间舔到糖果时候不由自主的笑容。

不久湖畔响起断断续续的笛声,老人用温柔纯熟的笛声引着少年吹出正确的音符。

这断断续续的笛声,男人曾经听过,童年巫炤在西陵花海中生疏的练骨笛,而自己就坐在树上看着,那些日子太过美好,但终究已经过去了,而他的幸福就在此时此刻。

男人吻了一下胸口糖果吊坠,踩着如茵的草地慢慢走向树下练着笛子的阿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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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起来最舒服的文字大概就是后记吧。

本文写的时间非常长,从今年春节开始有了大概的想法,写了小半年,一直到现在才写完。(顺便,我所有文都是全篇写完之后,再每天发)

本来想写类似洛丽塔的人物关系,即落魄大叔缙云被任性的洛丽塔阿炤引诱,然后一堆洛丽塔车。(把两人安排到美国公路旅行,也是致敬洛丽塔吧)

但是写了一段时间,感觉写不下去,只能推到重写。

被北洛收养的阿炤,不可能是个任性的小孩。

缙云也不会被阿炤引诱,只要他心里还有前世的巫炤,他甚至不会靠近阿炤。

洛丽塔式的人物关系不成立,只能推到重写。这也是写小说的魅力,当你定一下初始设定之后,故事就会顺着它自有的逻辑发展,甚至与最开始想写的东西相悖。

最终的故事,就变成了:

缙云怎么面对前世的悲剧,找到新的人生。

阿炤一个在人间长大的妖怪,活在一群注定死在自己面前的人类中间,怎样面对生死离别吧。

以及这俩人怎么从陌生变到熟悉。


阿炤

阿炤是这个故事的主要难点。难点在于,他跟前世巫炤的关系。

他不是巫炤,但是他们又有着相同的灵魂。

阿炤在人间长大,外表十几岁,事实已经一百岁,他小时候交的大多数朋友都注定比他早死,一出场又面临至亲去世,他见的生离死别太多了。

他比巫炤更能接受现实,自己能力有限,而无可挽回的事情终究是无可挽回。

他们相同的地方是面对不想失去的人,会竭尽全力的去挽救,对待邦尼,对待一面之缘的IRIS,尤其是对待缙云,两人做出选择完全一样。我想这个特质更接近灵魂本源,过了轮回之井也不会改变。

顺便,他跟巫炤没有发生我醋我自己的事件,也是他比较接受现实,他一开始知道缙云心里有别人,跟缙云一直是互相陪伴相依为命。其实到了故事结束,我都觉得这两只还不是完全的爱情,虽然彼此有吸引力,但又更接近相依的朋友和亲人。不过无所谓了,只要他们活下来,就有着近乎无穷无尽的时间可以相伴。


缙云

缙云这个人非常分裂,他想为轩辕丘付出一切,又放不下对巫炤强烈的感情。感情和责任的矛盾最后撕裂了他,最后的魂飞魄散也是这分裂的结果。

一分魂魄留在鼎湖守着千年的职责。

五分魂魄去了轮回寻找新的未来。

最深处的一部分自我在百神祭所沉睡千年,守着痛苦不肯放手。即使后来到北洛体内,对巫炤的感情还时不时泛起。巫炤千年意难平,其实缙云又何尝不是。

所以在这个故事里,北洛和缙云有巨大差异,他们是完整缙云分裂的两个灵魂。几千中不同的境遇,他们跟最早的战死乱羽山的缙云已经有些区别。

这个沉睡千年的残魂,会选择相对自私的方式保护阿炤,因为他时日无多,因为现代世界太过陌生,让他产生不了共情,也因为他不想再失去阿炤了。


关于故事另一个结局

最初还写了一个结局,两人缘分散尽,缙云了无牵挂的离去,而阿炤则是泪流满面的看着他走,心中一片释然。大概是夏目友人帐里结局啦。

但是我顺着故事一路推到结尾的时候。。。发现这两人根本放不下彼此呀。所以故事写到一半往往由不得我,它只能顺着自己的逻辑发展下去。。。


总结

云炤这个意难平的CP,给我带来强烈的痛苦。为了治愈这个痛苦才开始写文。

写完之后总结,我真正想写的是,当悲剧不可避免发生了,怎样从痛苦中走出来。这个过程,缙云花了几千年,而巫炤到死都没完成。

我从来没打算逆转云炤之间的悲剧,而是试图通过写文的方式让自己接受这个悲剧。

最早的以身为牢是最开始目睹悲剧的强烈痛苦驱使之下的宣泄之作。

后来的如人饮水,则是设身处地的去想这个悲剧的起源。

现在写完草莓糖,接受云炤悲剧的过程总算完成了。一切都过去了,我和我笔下的角色都释然了。如果这份释然能传达出去一点给大家,就更好了。

用写作来自我治愈的过程也终于结束了,算是毕业了吧。以后可能还会开云炤新坑,但不会因为痛苦而开了。


最后感谢所有看完本文,所有点红心蓝手,以及所有留言的朋友。本文在写作上有太多遗憾,不过能完结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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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有一辆剧情小车,全文发艾欧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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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裂空的感觉像是全身被打散成粒子,在量子态下穿梭,再重新组合成原本的身体。如果开启者力量不稳,那么时空裂缝也就更加颠簸,穿越时候会极为痛苦。此次阿炤的身体仿佛被撕裂成无数碎片又重新组合了一遍,疼得几乎站不起来,拼着妖力崩溃强行裂空的缙云只会比他更痛苦吧,阿炤以妖力驱动自己的身体,勉强站起来。

眼前一片大雾,辨不清方向,阿炤顺着破损的路向前走,看到一人影站在路中央,拔出无争,走近才发现是一尊惟妙惟肖的雕像,雕像抱着头颅站在路中央。

雕像背后传来阵阵的血腥气,走近一看地面上一串的血迹,还闪着辟邪独有的金色光芒,阿炤心里一紧,摸了摸口袋里的水果糖,夕朝和缙云电光火石的对决,他还记得捡起糖。

迷雾里藏着巨大的石头城市,仿佛位于时间之外,建筑物被青藤覆盖,空中悬浮的石块自行运动,残存的巫术化作血红色的文字悬浮在空中,就像之前缙云在地上写下的古代文字。

阿炤蹲在地上轻轻触摸地面,城内法阵仿佛感知到操控者,鲜红的纹路从阿炤站立的地方蔓延到四面八方,一座巨大的法阵遍布全城,而驱动这法阵的力量原始强横,却很亲近阿炤,汹涌的顺着触碰地面的手心涌入,逐渐充溢全身。

阿炤闭上眼睛,涌入体内的灵力成了他的眼睛,帮他看见四面八方。

城市的回忆伴随着力量一起涌入,城中无数生灵留下的残影在一瞬间复活,挤满大街小巷,他们在此地繁衍生息,拥有远高于周围的文明和技术,却毁于一场浩劫。

沉睡的记忆在苏醒,千年前的痛苦也在苏醒,那场浩劫中所有人被杀时的痛苦伴随着力量一并涌入阿炤体内。

仿佛喊着一个名字,巫炤,巫炤。。。等你很久了。

城中最后一个人死在大道中央,一位强壮的女剑客背后被刺穿跪倒,手中遍布豁口的长剑勉强撑着地,让她死而不倒。

“对不起。”阿炤跪倒地上,下意识说出这句话,恍惚流下温热的眼泪,却不知因果,只觉得当年此地发生过巨大的悲剧,与自己有关。

泪水滴在撑着地的双手上,生出无数红色的纹路,从手背一直蔓延到他细白的全身,千年前的巫术复活了。

背后一道剑气袭来,阿炤周身的灵力自行将那剑锋震开,在灵力构建的视野中,一位白衣的辟邪女性右手持剑,左手不自然的下垂,上面紫黑色的伤口滴着血,冒出一只尖尖的花苞。

“你手上的半魂莲快开了。”阿炤闻到极淡的莲花香味。

夕朝没有回话,持剑冲向阿炤,她一道裂空出现在阿炤背后,剑锋如闪电般刺向阿炤背门,却被一股无所不在的力量推开,仿佛她的敌人不只是眼前这个发育不良的辟邪少年,而是整个城市。

对方手指在空中画着出深红色的文字,城市中死去多时的骨头突然有了灵性,从残骸变回怪物冲向她。

几招之后,她就被阿炤制住,浑身无法动弹,空中悬浮的深红色文字刺穿她的身体,封住辟邪吞噬一切的力量。

“我可以放了你。我还能治好你的伤。只要你告诉我,巫炤是谁,你们身上的半魂莲是谁种进去的。。。”

“住嘴,魔头。。。”夕朝打断阿炤,胸口燃起无明火。“半魂莲明明是你的东西,你说谁种的?”

“半魂莲是一个工具,能诱人入梦,在梦中构建人界和魔界的通道,谁都可以用。。。我不介意你向我复仇,只是别让敌人利用你的仇恨,害死更多人。”

“你当年种下恶果的时候,就没想过会害死别人吗。”

阿炤冷冷的说:“以前的事情,我真的不记得了。我从来就不是你们的同族,你们被人种了半魂莲死绝了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只是人间还有几个我在意的人,我不希望无妄之灾烧到他们身上。”

在灵视之眼中,夕朝手背伤口上莲花连着一颗黑色莲子,上面生出深色的根系深入整个左臂,最长的根系延伸到左肩,跟缙云的伤很像。
“你说过半魂莲是我的东西,也就是前世的我对这东西很了解。”阿炤得了这城市残存的力量,各种暗红色巫术在指尖上跃跃欲试,先在她身上练练手,兴许能救缙云。

阿炤以灵视之眼避开血管找到根茎,再将城中残存的巫蛊之力凝聚于指尖,右手在空中划出血红的符咒,绕过血管和筋肉将根茎分离出来。半魂莲子连带着血肉从伤口中被拽出来,左臂的筋肉撕裂疼得夕朝浑身颤抖。阿炤看她承受不了,右手散出洁白的妖力,使出传自霓裳的治疗术来止血和修复伤口。处理完最长的根系,阿炤把纠缠夕朝多日的半魂莲子扔在夕朝面前,黑色莲子上散出长长的根系,像丑陋的寄生虫。

根系上紫黑色的莲花被妖力点燃,洁白的火焰里,一个小女孩跟在一个面目冷漠的男人后面,女孩扯着男人的衣角,而男人最后不耐烦的回头收下女孩送出的礼物,一个小小的人像。 

“你很喜欢这个人,对不对。可是以后再也见不到了。所以你恨我也是因为。。。我杀了这个人吗?”

“不是你亲手杀的,但是因你而死。”夕朝的声音异常平静,心中的无明恨意也随着那莲子从身体里剥离了。眼前阿炤只是个人间长大发育不良的幼崽,让她想起童年的自己。

“对不起。失去至亲确实很痛苦。”就像失去北洛和云姐姐的时候。 
“道歉没用的,天鹿城里一半战士和不计其数的平民因你而死。这些人的亲属还活着,他们会永远恨你。你能活到现在,是北洛强行压制。。。现在北洛死了,被你害死至亲的辟邪会天涯海角的追杀你,你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夕朝虽然这样说着,心里却难免想到这样一个被亲族放逐的孩子,却治好了她,无论是出于何种理由。 

“先看眼前吧。之前橡木镇的半魂莲到底来自何方,昔日天鹿之战,北洛消灭了所有入侵魔族,不该有漏网之鱼把莲花带到人界。。。所以我怀疑受伤的辟邪被人种了半魂莲,他们把这东西带到人间。我现在放你回去,请天鹿城尽快查清此事。”

阿炤放松夕朝身上的灵力。

“我会告知天鹿城。。。只是此事了结之后,我不会放过你。”白衣少女轻轻落在地上,捡起长剑。

“人必须背着前世的一切吗?”阿炤突然问道,更像在问自己。“我只是个人间长大不求上进的普通妖怪,就必须被前世一切打扰吗?”巫炤,有那么多人恨他,也有人爱他。一路上从未见过又无比熟悉的人,那些似曾相识的瞬间,其实都是巫炤留下的余波。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人人都逃不掉的。”夕朝活动了一下手腕,挥剑划开一道金色的裂痕。

“所以有人追杀我,有人对我好,都是前世的因果吗?”没有人仅仅因为现在的我。。。

“下次再见,就是生死之战了。。。以及,谢谢现在的你治好我。”夕朝留下一句话,就穿过裂缝离开了。

阿炤暗暗摸到水果糖,想起缙云,他也是因为前世才对自己那么好吧。。。来不及纠结了,他生死未卜。

阿炤闭上双眼,张开灵视之眼看到整个城市,缙云不在这里,缙云也不在那里,灵视中的城市充满既视感,仿佛很久以前他在这里用灵视找过同一个人。

最后,在城郊一片花海中,一只满身血迹男人伏在地上,染红了四周白底红心的鲜花。

他在那里,我能治好他,然后我们。。。阿炤穿过城市大街小巷,在这里生活过的人徘徊此地留下熙熙攘攘的虚影,他一路跑着一路对身边的虚影说着对不起。

过去一定发生了什么,可那终究是过去了。对不起。阿炤在心里默念着。

一路上的虚影见到阿炤,就仿佛心愿已了,纷纷化作金色碎片飞向湛蓝的天空,像一群飞往太阳的金鸟。

最后他来到花海,他在半魂莲的火焰中见过这些白底红心的花,也见过两个少年在花中摸索着接吻,那被压在下面少年的脸越来越清晰,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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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现代的原著向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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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十二 十三

漆黑如墨的天幕上,一只白色的身影和巨大的怪兽撕咬在一起。几个来回,白色辟邪身染鲜血,身上浅蓝色的火焰几近熄灭。天空裂缝再次绽开,仿佛笼罩天地的大嘴在微笑,三只巨型魔物穿过裂缝在人间显形,白色的巨兽再次飞上天空,额头上的金印显形,回光返照般的刺穿着无边的黑暗。能传送大型魔物,不仅仅是半魂莲之梦能打开的裂缝,而是魔界通道,需要阵法支持。

“你们见到黑色的莲花吗?最近有人做过奇怪的梦吗?”

阿炤面色凝重的询问周围的幸存者,幸存者们纷纷摇头。

“这个镇子南面有个湖。。。我在夜里看到过湖里开了一些莲花,不确定是什么颜色。”躺在地上的Iris虚弱的坐起来,睁开深蓝色的眼睛。

“我去看看。只要你们留在这舞台上,就能保证安全。Iris你。。。还好吗?”

“去吧。”Iris看了一眼舞台上为数不多的幸存者,有的人瑟瑟发抖,有的人在背圣经画十字,有的人焦躁的坐立不安,气氛非常压抑。“我来安抚他们。”两人之间似乎有先天的默契,类似的情境好像发生过很多次。

阿炤临走前加固了舞台边缘的法阵,背后微弱的笛声响起,多少减轻众人的紧张情绪。

“Iris,等我回来,你教我吹笛子。”阿炤临走前回过头说。

“好呀,所以。。。你一定要回来。”

Iris看着阿炤离开法阵走进黑暗,胸口突然莫名刺痛,他可能不会再回来了。可同样的事情似乎从前也发生过。


阿炤赶到湖边的时候,缙云的妖力微弱的几乎感觉不到。

湖水中心倒影着天空的裂缝,四周有序长着半魂莲,阿炤对传送阵法有些研究,少实践,可眼前阵法太熟悉,应该在某个地方见过,或许是岑家地下的藏书阁,只要改变其中几支半魂莲的位置,就能将这阵逆转,将魔物们送回魔界。

布置停当,阿炤以辟邪之声告诉缙云将魔物们引导湖边。不久,一身鲜血的缙云带着三只巨型魔物且战且走,引魔物入水,同时阿炤以纯白的妖焰引燃湖中的半魂莲,转送阵逆向开启,巨大魔物被吸入阵中,天幕上的紫色裂缝合拢,半魂莲燃烧之后化为乌有,天地一阵波动之后,水面恢复平静,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辟邪形态的缙云精疲力尽,确认最后几只魔物已送回去,摇摇晃晃的倒在阿炤脚边,缓缓地变回人形。

在无意识的状态下,缙云变回的人形不是北洛的样子,而是个陌生的男人,棕色皮肤,面容清澈,而沐浴鲜血的身体相当强壮,面容似曾相识,是之前烧掉半魂莲时看到的梦境,在花海里,棕色皮肤的少年压着一位看不清脸的长发少年。。。阿炤用妖力治愈这身体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以辟邪的妖力这些伤本该瞬间痊愈的。

妖化出的人形,一般是自己潜意识里对自我形象的认知,比如云无月心里,自己是一个长发紫衣的美人,她的人形便是这样的形象,而原天柿心中,自己是个圆滚的胖子,就算是他特别希望自己玉树临风,化形之后依然是圆的。
缙云化形的样子,应该是他心里对自己的认知吧,这两个灵魂共享身体,可潜意识里自己的形象都不一样,会不会他们本来就是两个人?

此时,战后的湖水异常寂静,在阿炤指尖散出的洁白妖力中,缙云身上细小的伤口缓缓愈合,胸前巨大的伤疤依旧紫黑,伤口深处的半魂莲根系越发粗壮,第一次开花用了一两个星期,第二次开花用了三天,下次会越来越近,不能拖了。这个小湖得天独厚,布置好能开个传送阵直接去岑家,只是缙云现在的身体能否承受裂空传送呢。

如果他死了。。。

眼前的湖面泛起清晨的薄雾,微弱晨光洒在雾上,这一夜快结束了,美军战斗机和博物学会的直升机陆续赶到,足够清除城中剩下的怪物。

如果他死了。。。

这个念头让阿炤心里一片空茫,原天柿还活着,小危还活着,邦尼还活着,Iris还活着,霓裳还活着,很多有过交集的人还活着,自己不算完全孤单,可缙云好像跟他们都不一样,跟北洛和云姐姐也不一样。

阿炤拿出口袋里缙云留下的糖,仔细擦干净上面的血迹,只是很普通的水果硬糖,糖纸一样印着艳丽的卡通草莓,没有夹心也没有果粒,味道酸甜,跟所有糖一样带着工业化的草莓香精味,为什么会觉得不一样,为什么闻起来会更甜一些呢。

“缙云呀,你现在晕倒了听不见。我可能。。。”阿炤轻轻摸了摸缙云的头,那头发比北洛硬多了。

忽而空气中一道金色裂缝展开。一把利刃挑落他手中的糖果,悬在他喉头。利刃后面是一个身着白色风衣的少女,右手持剑,左手手背上一道深紫色的伤口延伸进袖口,分外显眼。

林某人的叮嘱过要低调别作死。可是关传送阵怎么也不可能低调吧,这么巨大时空波动,把精通时空之术的辟邪们引来也不稀奇。

“你就是。。。夕朝?”之前缙云提起过那个辟邪女人。

“巫炤啊,真是报应不爽。”夕朝冷笑着,剑锋一闪划向阿炤的脖颈。

这一招的破招,缙云教过,阿炤下意识的往后避过,脖子留下一道血痕,紧接着拔出无争勉强挡住第二招,这几日剑术训练多少有点用,只是双方实力悬殊,夕朝一道裂空闪到阿炤身后,雪亮剑锋从天而降,随着一声金石敲击之音,夕朝的剑锋被摇摇晃晃的太岁挡住。

紧接着太岁在湖中划出一道金色裂缝,缙云用最后一点力气拽着阿炤坠入裂缝中。在妖力枯竭之际强行裂空,再加上湖水和半魂莲灰烬影响,让这次传送方向完全随机,没人知道裂缝通往何方。

裂缝消失的瞬间,夕朝义无反顾的跟着一起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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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十二

 

童年的花海,起雾了。

缙云顺着笛声的方向走去,那人的身影在雾气中显现,风扬起头发和长袍。

缙云一开始走,后来跑起来,最后用尽力气狂奔,然而那人依然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越是靠近,越觉得遥远。

笛声中,渐响起尖叫和咆哮,周遭的景物变为浩劫过后遍地尸骸的西陵,血没过脚面,四散的妖魔从他身边错身而过,此时什么都顾不得了,胸口的伤口撕裂了,妖力不断流入无底洞中,他离着那人终于近了一些。

在地底无边的血海硫磺里,妖魔环伺,那人站在盛开的半魂莲深处。

笛声停了,妖魔吼叫压过了一切,那人侧头看了一眼缙云,而后头也不回走进血海硫磺中,细白的脖颈流出一圈血。

“巫炤。。。”

缙云曾看着那人离去,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这次,他没有停下,随着那人一起走向地底深处。。。

背后有一只手拉着他,摇晃着他,那手上燃烧着微弱的白色火焰,融掉的他胸口深紫的莲花。


血海幻象消散了,缙云睁开眼睛看到天空中一道深紫色的裂缝,妖魔涌入人群,猎杀装扮成魔怪的人们,尖叫声四起。自己正跟一群人挤在舞台上,阿炤以洗去油彩的莲花布下隐秘之阵。人群中央一个长发画着诡异妆容浑身是血的青年躺在地上,拥挤的人群自动给他腾出了位置。

阿炤加固完阵法,又用为数不多的法力治疗那人身上的伤,血止住了,那人还在微弱的呼吸。阿炤顺手抹去青年脸上的血,连带着把浓重的妆容也擦下来,露出一张温柔虚弱的脸。

“刚刚正在听演唱会,南面天空突然出现了大口子。Iris为了救我。。。”普通人第一次见到妖魔,肯定是万分恐慌,能保持理性不乱跑就已经很少见了,可当时的Iris发着抖把阿炤护在身后,身体最自然的反应远远超过了恐惧。

“我去救人,把他们带到这。”

“嗯,之前给博物学会发了消息,撑一两个小时应该就够了。”

裂缝中的妖魔源源不绝,缙云手持太岁一身重金风的皮衣在怪群里横行,所到之处一片剑光血雾,将躲在角落里的幸存者带回演唱会舞台。幸存者们见识过真正的妖魔吃人,早已吓得麻木,再看到重金打扮的青年挥舞着利刃砍怪也毫不惊讶,纷纷掏出手机拍照录像,准备发ins汤不热,只是博物学会为了封锁消息,早早通过高层关系断了这小镇的网络。

“应该没人在外面了。”缙云带着最后一拨人回到舞台。阿炤维持着阵法,有些担忧的看着他,身上的血越来越多,就算是铁打的人,扛着那么重的伤,体内还埋着无底洞般的半魂莲。。。

一阵吼叫盖过了所有声音,原本肆虐小镇的妖魔们突然停下,短暂的寂静之后,天空中的裂缝里一只巨型身影显现,之前视频里北洛抱着云无月正是坐在这种魔物的尸体上。

缙云握紧了满是血迹的太岁,血液滑得连剑都快握不住了,他扯下下摆的碎条将手缠在剑上。

“缙云,不要恋战,抵挡就行了。实在不行化妖形,妖力会增强。”

“嗯。”缙云用空着的手从兜里掏出一粒沾了血的糖,在身上擦了擦,递到阿炤面前。

阿炤把糖放进口袋里:“等你回来再吃。”

“嗯。”缙云手持太岁冲向天际中紫色的裂缝。

无论是千年前还是现在,缙云都不愿使用妖力,他习惯身为人的自己,可此时以强弩之末的身体面对巨魔,也终于顾不了这些了。

妖力暴涨,一道剧烈的白光仿佛撕破了黑暗,燃着淡蓝色火焰的大妖飞向空中与巨魔撕咬。

他应该会回来吧。。。阿炤安抚着身边的幸存者,摸了摸口袋里的糖,心里反复默念着。

还有那么多东西没教他,还有要去的地方没去,他会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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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Iris扶着缙云回旅馆,将他安置在床上。

“真的不用去医院吗?”

“低血糖,刚打了葡萄糖。躺一会儿就好了。”阿炤摸了摸缙云胸口的伤口,伤口下莲尖正蛰伏着,没有明显凸起。

“看起来挺健康。”

“他呀。。。”阿炤叹了口气:“只是外表健康,其实病得很重了,还总是藏着掖着。这次大概受了一些刺激吧。刚刚那Demo的前奏,很。。。特别,是你写的吗?”阿炤想了最接近的形容词。

“不是。有个长发的男人在梦里教我,手把手的教。在那个梦里,我好像。。。很喜欢他,为他做任何事情都可以。”说起那个人,Iris不由自主的笑起来,不笑时就很温柔的脸,笑起来就像是清晨的阳光。

“什么时候开始做这个梦呢?”

“一两周前吧。有天夜里,天上落流星雨,就开始做这个梦。”

流星雨,梦,阿炤心头一紧:“那天你在哪?”

“当时我在这个小镇,这次演出对乐队很重要,就提前过来做准备。。。有什么问题吗?”

“Iris,你有没有见到过黑色的莲花。”小镇聚集了全美的哥特爱好者,会死很多人。博物学会最快五六个小时才到,缙云又晕倒了,自己的妖力又那么弱,还尚未恢复。

Iris微微一笑,细长的眼睛弯成月牙:“演出的时候会把莲花染成黑色,作为舞台装饰。看过我们live应该有印象吧。”

半魂莲开一段时间才会有魔族入侵,如果能提前找到,还来得及,阿炤定了定神,换上十四岁少年纯净无害的笑容:“我想近距离看看你们布置舞台?能带我混进去吗?”

“行呀,我带你去,另外演出时间快到了,看完顺便听个开场,至少听完新歌,就几分钟。”

“嗯。”阿炤看着了床上躺着的缙云,伸手摸了摸心跳和呼吸,还算正常,胸口的伤口也没有异常凸起。
“要不要找人照顾他?”

“我听完第一首就回来。十几分钟,应该没事。”

临走前,阿炤暗自挥手,给房间设下了一道隐阵,普通魔物会绕过这个房间。

演唱会开始前的舞台上化好尸妆的乐队成员正调试器械,Iris吩咐工作人员,自己带了个朋友参观后台。

“第一次见面就提这么无礼的要求,居然就答应了。Iris,你对乐迷都这么好吗?”

Iris侧头笑着:“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是好像以前就认识。无论你要求什么,我想不都不想就答应。的确有点奇怪呢。”边上化妆师对Iris挥了挥手,他笑着回头说:“你先看吧,我去化妆了。”

工作人员正在舞台上插上一朵朵黑色莲花,舞台上尽是浓郁的油彩味道,阿炤闭上眼睛分辨出一丝熟悉的香味。他在莲花中找到一朵将开未开的莲花,用手抹去上面的油彩,下面依然是紫黑色。他松了一口气,暗暗用妖力把莲花烧了,在莲花燃起紫黑色火焰中,两人在吹笛子,一个吹得不成调,另一个手把手的指导。

此时,短暂的笛声响起,化好的尸妆的Iris回到舞台上试音,艺伎般煞白的脸画着泪妆,他全身黑色只有胸口的小小血目是红色的,就像跳动的心脏。

黑色大幕拉上,乐迷陆陆续续进场,阿炤站在前台,挤在一群哥特衣着的乐迷们中间。

一阵忧伤的笛声从黑色大幕背后传出来,人群躁动声瞬间停下了,白色烟雾从大幕的缝隙里渗出来。

大幕缓慢拉开,干冰营造的雾气中,黑色莲花若隐若现,灯光在舞台上映出一个剪影,一位长发男人正在雾气中吹奏笛子。

那古老的笛声仿佛穿透了几千年,经由音箱放大,顺着夏夜的空气一路传到临近旅馆房间,潜入的缙云的梦里。

曾经痛入骨髓的伤口似乎已经长好了,可一首熟悉的曲子就能轻易撕裂结痂的创面,露出里面的鲜红血肉。

紫黑色的半魂莲再一次在缙云的胸口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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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后几日,缙云结合辟邪的特点改造了剑法,传授给阿炤。只是改造后的剑法也不太适合阿炤。若想让他自保,只能风头过了,带他去巫之国了,只是自己的身体能撑到那个时候吗?缙云心里有了牵挂,对治伤涂药也上心了不少。两人白天开车,晚上练剑,一路无事,来到橡木镇,离岑家只有两三天距离。

“到了橡木镇,要买衣服。再买点好吃的,最好再买个电饭锅,我想吃米饭了。。。”

阿炤把购物清单列出来。橡木镇是附近最大的镇子,东西也很全。

“你呢,你想要什么?”阿炤偏过头问缙云。

“没有。”

话音刚落,房车到镇口,一阵凄厉的叫声传来,寒风一样忽近忽远。

缙云眼神警觉,握着方向盘的手不由自主收紧,指节发白。

镇门口眼前一位南瓜头的男人,身着紫色西装大笑着,挽着面色惨白的长发女鬼向新来的客人鞠躬行礼。

“欢迎来到地狱镇。”

南瓜头背后是身着华服的吸血鬼,皮肤灰白的死灵法师,会行走的骷髅,浑身被锁链困住的恶魔,以及各式各样奇形怪状的男男女女。天上飘着各种颜色的章鱼,触手柔软仿佛来自异世界。

就像妖魔入侵过的城市,缙云手边太岁显形。

阿炤预防性摁住缙云的手:“是人类扮的。应该是哥特嘉年华。就是一群人扮成鬼怪的样子在大街上游行。”

缙云收起太岁,即使知道是人扮的,这些怪异的造型依然让他紧张:“为什么要穿成妖魔的样子。”

“魔族很久没入侵了,所以人们都不怕妖魔了,但是前世对妖魔深刻的记忆还保存在大脑里。这些回忆时不时冒出来,就会让他们喜欢上魔族的装扮吧。我瞎猜的。”

“前十的记忆。”

房车停在一处汽车旅馆,两人办好住宿,汇入大街上的群魔乱舞的游行队伍中,几只小型花车上有重金属乐队演奏,唱着被背叛的无头骑士,乐队之后几只巨大的石头怪兽簇拥着一只巨大船型花车,里面站着一位身形修长身着黑色披风的无头丧尸,那丧尸手捧自己的头颅,长发的头颅面容发灰,遮掩不住眉眼间的秀丽,眼睛灵气十足,滴溜溜的转动,看了一眼缙云。

缙云眼中杀气暴涨,一手将阿炤挡在身后,一手抽出太岁,周围又是吸血鬼又是狼人,一把长剑倒完全不显眼。

此时那丧尸的头颅微微一笑,四周人群沸腾,向天空扔出鲜红的彩纸,无头丧尸将手中头颅抛向人群,那头颅在如林手臂中弹起下落,正好撞向阿炤。

缙云一剑切开头颅,剑光太快,快到常人根本看不清,仿佛是头颅爆开,一分为二散出成千上万细小的齿轮和发条,人们以为是刻意安排的无烟礼花,纷纷去抢落下的齿轮,残缺下半头颅刚好落在阿炤手里,伸出舌头,吐出两张演唱会的票,上面绘有暗红色莲花图案。

“别紧张,只是机器。”

花车上的丧尸一把扯下里披风,里面是个身着白色衬衣的重金属歌手,脸涂成艺伎般的死白,深蓝色的细长眼睛,描绘着深红色眼线,脸颊上画着血红色的莲花,手臂纹满了暗红色的复杂纹路,有点像缙云在地上画的远古文字。

“你们中奖了,今晚来听我的演唱会。”歌手笑着对人群中抱着头的阿炤说,尸妆都盖不住他俊美的面容。

阿炤点了点头,眼前这人莫名的亲切。

“Black Lotus乐队的主唱Iris呀,居然请到他们了。。。”按照周围群众议论,这大型哥特嘉年华,吸引了全美的哥特爱好者,也邀请了各大重金属乐队,来自北欧的Black Lotus是地下金属的佼佼者,也是本次最大的腕。他们在城里举办了专场演唱会,因为场小所以一票难求。

“缙云,刚刚那主唱,你能感觉到什么?”

“他装扮很奇怪,但身上没恶意,也没有魔气。但那头颅很古怪。”

“那个人看起来好亲切呀,以前听过Black Lotus的音乐,有种既视感。见他本人,熟悉的感觉更强烈了,好像在哪见过。”

“你觉得我熟悉吗?”缙云小心的问。

“不熟悉。刚见到你的时候,你拖着北洛的壳,可神态很陌生,完全不认识。”阿炤平淡的说。

缙云喃喃自语:“这样也好。”

距离乐队开演还有整整一个下午,两人在小镇里闲逛,买了些生活必需品。阿炤买了最简单的白色内裤,又给缙云挑了一打小熊图案的内裤。缙云对内裤花纹毫无概念,面无表情的从阿炤手里接过一包包东西。

阿炤说这牙刷是给你的,这内裤也是你的,这个毛巾给你用,我会教你用的。。。缙云只是嗯嗯的回答,千篇一律的嗯也多了一些温度。

“你好像很高兴。只是些不值钱的东西。”

“嗯。”

路边有商家卖Black Lutos周边,该乐队所有周边都装饰着深红色的远古花纹。阿炤挑了一件背后有血色莲花白T恤,又给缙云挑了一件带着Black Lutos文字的T恤。

“要这个。”缙云拿起一件白色T恤,轻轻摸了摸上面红色的眼睛,猜想着设计师前世是个西陵人。这是缙云第一次表达自己的喜好。

付完钱,缙云当街脱掉雷斯特先生送的衣服,套在白色T恤,把红眼睛穿在胸前,领子不太舒服。

“穿反了。眼睛在后面。”

“嗯。”缙云有些失落换了一面,红色眼睛应该在胸前,最显眼的地方。

“别再当街换衣服了。”阿炤有些郁闷,一群路人的围观缙云的身材,赞叹之余,还拿出手机拍照。

“嗯。”

顺着大街上奇形怪状的人群往前走,是一处哥特古着店,门口一只骷髅穿着黑色皮风衣,嘴里衔着深红色的玫瑰。阿炤眼前一亮,他生性好洁,绝不会穿别人穿过的衣服,给缙云买就没这个顾及。

“这件,这件。。。还有那个黑色的裤子,缙云,你去试一下。”

缙云抱着整套衣服去了更衣室,而后穿着风衣和黑色牛仔裤出来,阿炤想了想:“这亮黑皮衣太跳了,有没有深一点的?”

店主推开门去找衣服,仓库露出一件有些磨损皮质风衣,下摆做成不规则撕碎效果,背后画着骷髅头,肩膀上装饰着骨头,重金属乐队的贝斯手会穿着它上台,骑着哈雷呼啸而过的地狱天使也一定爱死这风衣了。

“这件。”阿炤指着骸骨风衣,不一定适合缙云,但实在太好看了。

缙云换上衣服,皮革接触身体的一瞬,就像被巫之堂的保护符咒包围了,整个身体突然放松,眼神都有些恍惚。

“喜欢吗?”阿炤问起,这皮衣收腰做的极好,显得缙云腰细腿长。

缙云片刻才反应过来,像从梦里惊醒,回头对阿炤说:“很舒服。”清澈的脸配上厚重的死金画风,颇有反差感。

两人回到房间里休息。缙云换下的衣服清洗之后正在烘干。阿炤一边擦着头从浴室里走出来,身上只穿着T恤,下摆将将盖到大腿根,他弯腰收拾烘干好的衣服,露出白色内裤和半个臀部,缙云看了一眼仿佛被烫到一样迅速错开,看向窗外成群的假恶魔。

“北洛的衣服收进箱子里了,我想在莲中境给北洛和云姐姐立一个衣冠冢。”

“嗯。。。阿炤,这镇子有点奇怪,我们现在就走吧。”

“我答应去听Black Lutos的演唱会。。。听完连夜走?”

“现在走。”

“你说过这个镇子有魔气,这里聚集了这么多人,如果真的有魔物,很多人会死,那乐队主唱也会。。。”

“我这次不想管别人了。只要。。。”缙云突然呼吸急促,呼吸中带着斯斯的声音,硬生生违背他的天性,他咬着牙说:“只要你平安到达岑家。”

“我休息一下。”阿炤背对缙云躺下。北洛不会不顾别人,云姐姐也不会。

“你睡一会儿,日落走。不能再留。”

说完,两人便不再作声,缙云撩起T恤,费力把药膏涂在背上伤口上,起初涂药还能些微缓解半魂莲侵蚀,现在效果几近于无,而莲中境的药膏眼看就见底了。

阿张躺了一会儿,并没有睡着:“让我看看。”

“还好。”

阿炤坐起来,缙云的伤口比一天前微鼓了一点点,根系般的纹路颜色也更深了,皮肉下面好像有黑洞日夜不停的吸食着缙云血肉。阿炤靠近看,伤口深处有些小小的尖芽快要露头了,伤口本身的颜色也越发黑紫。且不说半魂莲,就是一道伤口拖着拖着也会出事的。北洛提起过前前任辟邪王的死因,一道伤口拖到最后积重难返。

“现在走吧,早点到岑家,那里有更好的伤药。”

“不急这一时半刻。”缙云关上窗户拉上窗帘,隔开大街上人类扮成的妖魔们。“睡吧,一会儿叫你。”

日落前两个小时,阿炤醒了。

“走之前去镇子里逛逛吧,就半个小时。”阿炤还是有些在意那位乐队主唱。

“嗯。”深红的眼睛盯着缙云,让他说不出不。

两人混在人群中。临近傍晚的橡木镇异常欢腾,全美的中二老中青年齐聚一堂,尽情展露自己独特的一面,穿着各式各样奇装异服,互相交流着爱好心得,拍照,喝酒,吃烧烤。阿炤又看到了棉花糖,缙云已非常熟练,买回粉色草莓味的送到阿炤手里。

这里的棉花糖也做成了恶魔造型,圆滚滚的粉色棉花球上面加了两个黑色巧克力小角。

“这里面是草莓味的香精,没有真的草莓好吃,但是我特别喜欢。小时候北洛给我买的水果糖都是这种味道。”

“什么是香精?”

“就是人造的有草莓味道的东西,但并不是草莓。”

“现代人真厉害。”

“你也尝尝。”

缙云轻轻舔了一口,粉色棉花糖迅速融化为糖浆粘在舌头上,甜腻又有点酸。

“上面的小角也可以吃的。”

缙云咬掉了其中一个黑色的小角,味道苦又甜。

“是苦的。”

“这是巧克力,挺特别的吧。”

“嗯。”

“巧克力又甜又苦,据说是恋爱的味道。不过我也没谈过恋爱,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对了,你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是什么感觉?”说着阿炤咬下另一个恶魔角,嘴上沾了一点黑色,缙云伸手帮他擦了嘴,又沉思了一会儿,描述着在一起的感受。

“见不到他的时候,想见他。真的看见他的时候,什么都做不了,脑子有点晕,会跟他说很多话,事后都记不得到底说了什么,只是很高兴,很高兴。。。”缙云目光闪亮的重复了几遍很高兴,他贫乏的语言也只能形容到这种程度。

“你还是很想见他吧。”

“嗯。”缙云的眼神突然暗下去。

阿炤意识到又触到了他的痛处,就把他拉到自己身边,头靠着头,把手机举到高处。

“笑一下啦。”

“要把影子记录下来?”缙云惊恐的看着手机里前置摄像头里的自己,他经常见北洛照相,亲自拍还是第一次。

“是呀。想着你喜欢的人,笑一下啦。”

缙云微微侧过去看着阿炤,咔嚓一声,手机记录下了这一刻。

照片里的阿炤一手拿着草莓棉花糖,笑着看着镜头,嘴上还沾着淡红色的糖浆,缙云侧着脸看着,微微翘起了嘴角。

阿炤在手机里新建了个名叫缙云的文件夹,把这照片存进去。边上是北洛,云无月,莲中境,原天柿,岑危几个屈指可数的文件夹。

“我想起来了,我以前见过你。”阿炤看着照片里的两人说。

他记起来了。。。缙云害怕又期待等待着阿炤说下去。

“应该是很小的时候,我在打游戏,电视屏幕在某个角度倒映着北洛,他的眼神很奇怪,绝对不是平时看我的眼神。。。那个时候就是你在看我吧。”

“嗯。”缙云松了口气,阿炤最好永远记不得过去的事情。

“如释重负的样子,总觉得你有什么事一直瞒着我。”

“没有。”缙云的慌张太明显了,让阿炤想捉弄他。

“给我们拍张照吧。”背后一个温柔的英语男声帮缙云解了围。

一个带着墨镜的长发男人绕到阿炤面前,把手机递过去,苍白的小臂纹满了血红色的纹路。

“是你。”阿炤认出是Black Lutos的主唱。

“很巧呀。你是华人?我也有一半中国血统。”长发男人摘下墨镜,蓝色细长眼睛带着笑意,面容清秀,眉宇又轮廓分明,隐约能辨识出画了尸妆之后的样子。

“是的。特别喜欢《无头骑士》那张专辑。笛子前奏超好听。。。”阿炤笑着说,拿起手机给Black Lutos全员拍了合影。为了营造神秘感,乐队每次出场都带着尸妆,很少以真实面目示人,但褪去尸妆,他们只是一群面容和善的北欧青年,跟舞台上诡异样子差异极大。

“要不要合影?”

“好啊。缙云,你来拍我们,把我们都框在里面,点一下红色的原点。”

缙云接过手机,镜头里的阿炤站在乐队成员中间微笑,刷了一层薄薄的清漆伪装成乐迷少年,这是妖族在人群中生活的必备技能,阿炤练了很久才让百岁年龄和十四岁的外表看起来不太冲突。缙云点下了红点。

“记得来听我们的演唱会。。。有惊喜。”主唱故作神秘的说。

“可能来不了,我们有急事要走。这两张票还给你吧,真的很遗憾。”

主唱没有接,细长眼睛温柔的盯着阿炤:“听完也不是太晚呀,我们打算表演还没公开的新歌。”

“真是太遗憾了。”

“听一下我们的demo,一定会喜欢吧。”主唱打开手机在阿炤耳边放了音乐。一旁的缙云隐约能听到,笛子吹出的悠远前奏刚入耳,他就像被重拳打在胸口一样喘不过气,眼前一黑,结实的身体坍塌了,砸在阿炤身上。

是巫炤的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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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炤的剑法意外的差。缙云一直认为巫炤做什么事情都很出色,前世不善近战,只是术业有专攻。北洛会不会顾及前世才对阿炤的剑术教育这么不上心。

“北洛认真教了,可我没有好好学。我把时间都花在一些不太有用的东西上,比如物理,我想了解时间和空间的法则,摸清楚出裂空的原理,之后还想去研究意识和梦。人间好玩的事太多了,基本用不到剑法和灵力,作为一个大妖,算不务正业了吧。”

“你要是不喜欢,就不用练了。我保护你。”

“也不可能一直跟着你吧。当年北洛鼓励我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那时有他护着我。现在大概是不行了。。。”

“我们一直。。。”缙云欲言又止,想到自己身上的伤大概也陪不了他太久。

阿炤猜到他的下一句:“北洛和云姐姐也这样说过,可他们走的那么突然。在别人的羽翼下,总不长久。”说着阿炤扬起的无争。

缙云从背后拉着阿炤的手,轻轻在空中比划,无争的剑锋在空中划出自在美丽的弧线。

灿烂的夕阳下,阿炤闭上眼睛,手臂感受缙云施加的力量,一遍一遍的练着最简单的招式和破招,缙云贴着在他背后均匀的呼吸,脖子有些痒,像有只蛾子慢慢拱出来。

不久天彻底黑了,两人收起剑,回车上休息。

“你要是不喜欢剑法,可以试试巫术。”缙云说着递给阿炤一颗小小的水果糖。

“巫术?古书里有记载,可到底有没有真实存在过呢?”

“有的,像这样。”缙云在空中写了一些来自远古的血色文字,几只深棕色的蛾子从他指尖飞出来,在不远处散做纯粹的能量,湮灭到空气中。

“这。。。”阿炤惊得说不出话。

“我只会这一个巫术,还是一个朋友反复教我,又练了很久才学会。你肯定比我学得快。”

缙云用太岁在地上写出远古的咒符,那是一种诡异而复杂的文字,让阿炤想起一篇论文里提过某些中国南方的出土文物。

阿炤模仿着在空中画出咒符,最开始只是简单的画出来,随着不断熟练,体内仿佛一股力量指引着自己描绘出血色的文字。

笔锋中,哪处慢,哪出快,有其自在的节奏,妖力在文字中穿行,像河流沿着河道流动般顺畅,指尖有点痒,一只极小极小的蛾子慢慢成形,小心翼翼飞起来,翅膀扑腾几下就掉下去了,化为纯粹的能量体。

“你比我厉害多了,我练了两年才凝聚出模糊的形体。”

“妖力是天生的,灵力来自后天修行,而这巫术很原始,更靠近能量本源,是什么原理呢?”阿炤疑惑的看着指尖出现蛾子的位置。

“我也不知道。。。不过有个地方记录了很多这样的巫术,有些甚至能毁天灭地,如果是你应该能想出背后的规律。等我伤好,带你去看看。”

“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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